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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学生公寓、学生中心及其运动场所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初步确定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1/05/11 11:08  【点击】[]

2011年3月18日,在行政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副校长、副指挥长刘肇军主持召开花溪校区一号学生公寓、学生中心及其运动场所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初步确定会议,校党委副书记、校纪委书记、副指挥长邹克扬同志,建设办主任余举学,教务处处长罗永祥,后勤集团总经理尚源,项目管理公司相关人员出席。会议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国家建设部、计委、教育部颁布的指标体系,贵州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一五”规划,贵阳市总体规划,贵州师范大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贵州师范大学学院花溪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意见书的批复》等文件为依据,结合现行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设计规范,对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的单体设计进行讨论,提出设计内容和设计要求。花溪新校区项目建设一期工程一号学生生活(公寓)区、学生中心及其运动场所,建筑面积约140000  M2。 设计规模一号学生生活区共有6层单体建筑11栋,低层单体建筑5栋,为学生食堂、超市、活动中心及相关附属配套用房(银行、邮政、通信等)学生运动区设有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等运动场所。

会议确定基本要求:建筑造型、外墙饰面及色彩应符合校园总体规划设计风格,并能体现贵州师范大学的校园文化底蕴,又能充分考虑城市地域文化和大学集聚区科研、创新、学习氛围,注重与周边市政建设相适应,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方案设计力求高标准、高起点、具有超前意识;自然通风、采光,满足建筑节能相关要求。

确定方案设计要求:1、力求方便、实用、耐用,便于学生生活和管理。有一定的前瞻性,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成本;2、遵循“四二一”标准,即本科生4人1间,生均建筑面积8平方米;硕士生2人1间,生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博士生1人1间,生均建筑面积24平方米的建设标准;3、本次招标范围均为本科生公寓,部分房间近期可考虑暂住5-6人/间,功能布局合理、设施完善;4、寝室不考虑鞋柜,应考虑适当的储物空间,便于行李、皮箱存放;5、鉴于室内一般采用上下两层的布局,学生公寓的建筑层高控制在3.1-3.3米之间,考虑一定的凹阳台面积,以便于学生晾晒衣物;6、每间学生公寓均设盥洗台、卫生间,同时每层或隔层设公用卫生间;本科、研究生公寓均不带厨房;7、考虑设置集中浴室、超市,楼(栋)内不设澡堂、小买部,每栋单独设置洗衣房、自行车停放点;8、电视、电话不进寝室,可在本楼(栋)的公共活动场所中集中安排;考虑网络进寝室,且每人一个端口 ;9、考虑学生寝室用电、用水智能控制及楼(栋)入口门禁系统、监控系统;楼(栋)后勤管理人员管理用房;10、考虑层垃圾收集和楼栋外垃圾收集点,应便于垃圾车停放、收集;11、楼栋公共部分的照明灯具采用声、光控;12、考虑本次学生中心食堂位置作为新校区集中化食品配送中心,建筑造型最好大体量、规整,利于今后使用,并能满足今后25000人的食品加工配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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