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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月8日,与省设计院对接,明确公共教学楼、公共实验楼设计方案,并督促下一步施工图的设计;
2、8月8日,确定景观设计委托方式,总图施工图设计、单体施工图设计中需业主明确事项,单体设计装修标准、甲供材料清单、安全措施费用支付等事项;
3、8月8日,修改场平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4、8月8日,进一步审核一期单体施工招标代理合同;
5、8月8日,修改师大新校区项目管理合同和监理合同;
6、8月8日,学生区宿舍方案交后勤处签字认可;
7、8月8日,请省院提供教学楼柱网布置图(电子版);
8、8月8日,落实食堂送卫生防疫部门资料,确定学生区施工图设计工期;
9、8月8日,送黔教函【2011】164号文件到省发改委社发处;
10、8月8日,督促省院设计人员,尽快按7月23日会议要求修改完善教学楼、实验楼方案,交校方认可后,进行下阶段设计工作;
11、8月9日,与省水利厅对接关于新校区施工用水和后期生活用水的取水方案和校区内水池设置等事宜;
12、8月9日,落实麟德山处道路修改、北校门处道路标高调整事宜;
13、8月9日,确定学生公寓、食堂单体施工图工期;
14、8月9日,整理省院和科城公司提供的《施工图设计需校方明确的问题》;
15、8月9日,收到省院公共教学楼方案8.2(电子版);
16、8月9日,督促地勘单位提供思丫河挡墙地质参数,场地边坡勘测大纲正式报告;
17、8月9日,督促省院总图道路、管网施工图设计;
18、8月9日,修改鹿鸣山和凤翔山之间湖面场地的地块回填标高为1180.00;
19、8月9日,与省院总图设计对接凤翔山西南侧道路线型调整;
20、8月9日,对原平场施工合同内各项单价进行分析、对比测算;
21、8月10日,将凤翔山和鹿鸣山之间的现场施工修改图及公共教学楼、公共实验楼柱位图交予各施工单位;
22、8月10日,复核临时施工用电线路走向;
23、8月10日,审核一期工程勘测大纲;
24、8月10日,审核一期单体工程Ⅲ、Ⅳ、Ⅴ标段资格预审文件;
25、8月10日,审核一期单体工程I、Ⅱ标段资格预审文件;
26、8月10日,就实验楼层高、设备布置等问题与教务处、物电学院沟通落实;
27、8月10日,编制师大新校区材料设备采购询价邀请书(初稿);
28、8月11日,与省发改委对接关于我校前期施工设计、勘察以及施工分期的问题,并要求星期一报方案;
29、8月11日,回复省建院教学楼、实验楼施工图设计需甲方明确的问题;
30、8月11日,回复广州科城关于学生公寓、食堂施工图设计需甲方明确的问题;
31、8月11日,拟定物资设备采购组职责、物质采购招标工作流程;
32、8月11日,对接场平工程2#、3#、4#地块继续施工事项;
33、8月11日,与后勤集团和后勤处讨论甲供材料采购、招标、邀标事项,对接厨具设计、生产、安装招标事宜;
34、8月11日,一期单体工程Ⅲ、Ⅳ、Ⅴ标段施工招标备案;
35、8月11日,与省建四公司计划合同人员对接场平单价分析事项;
36、8月12日,参加水利厅组织的花溪高校聚集区从松柏山水库取水方案和相关事项洽谈会;
37、8月12日,迎接省督导团到师大新校区工地检查工作、监理例会;
38、8月12日,临时营地竣工验收;
39、8月12日,提交实验楼场地给地勘单位进行钻探工作;
40、8月12日,与省建四公司对接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相关事项;
41、8月12日,对监理工作联系单(编号SDYHCP-JLGZLXD-003)进行回复;
42、8月12日,编写1#地块场平施工及2#、3#、4#地块有关问题上报报告;
43、8月13日,与设计院对接前期施工用水量、取水位量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