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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我校荣获教育部授予“教育电子政务试点工程单位”称号
【作者】网络与信息中心      【日期】2011-12-26 15:47      【点击】

12月21日,教育部教育电子政务试点工程总结会在深圳市举行,网络与信息中心副主任景凤宣教授代表学校参加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会上,教育部分别向我校和上海市教育局、深圳市教育局、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等通过验收的“教育电子政务试点工程单位”授牌。

 

  景凤宣教授(左一)代表学校参加会议

 

据悉,学校高度重视教育电子政务试点工作,2004年开始实施此项工作以来,立足学校自身实际,遵循“统筹规划,协调布局;试点带动,均衡发展;整合应用,互连互通”的指导原则,在学校数字化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各单位的通力配合下,按照教育电子政务确定的建设目标,经过近七年来的不懈努力,基本完成了建设任务,经过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组织验收,正式确定我校为“全国教育电子政务试点工程单位”。

【责任编辑】张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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