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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传达学习《高等法学教育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教学指导意见》
【作者】法学院      【日期】2016-03-04 09:36      【点击】

3月4日下午,法学院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教育部《高等法学教育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教学指导意见》,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参加,会议由法学院院长潘弘主持。

 

 

会上,潘弘传达了《高等法学教育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教学指导意见》,希望全院教职员工应认真学习并领会教育部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更新法学专业理论教学内容,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严格教材选用,改革教学方法,加强教学研究,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

【责任编辑】王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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