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党委文件精神和党代会选举工作安排部署,法学院于12月19日下午召开全体党员会议,选举法学院出席贵州师范大学第三次党代会代表。法学院出席中国共产党贵州师范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经充分酝酿,法学院党委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并经校党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确定代表候选人5名,提交大会进行差额选举。大会由法学院党委书记蒙黎明同志主持。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筹备工作组张行同志列席会议。

学院党委副书记林也婷同志宣读了《代表选举办法》和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此次会议法学院应到正式党员29人,实际到会28人,因事缺席1人。选举符合法定程序,与会党员严肃认真,积极参与,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投上庄严的一票,选举产生了徐晓光、蒙黎明、潘弘 、毛永俊等4名正式代表。

选举结束后,党员们纷纷表示,要以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召开为契机,围绕高校教育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同心同德,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