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法学院2012级硕士研究生赴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司法实践,法学院的领导和教师代表一同前往,并在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了调研座谈会。省高院参会的有政治部副主任李丹、组织人事处处长陈永兴和多位法官,法学院参会的有党委书记蒙黎明、院长潘弘、副院长文永辉、部分教师代表及参与司法实践的研究生。座谈会由李丹主持。

会上,李丹对法学院师生一行表示欢迎。她谈到,2012年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与贵州师范大学签订了共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创新基地的协议,双方优势互补,共同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本次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到省高院司法实践更是双方加强合作交流的进一步升华,非常欢迎研究生来省高院锻炼学习,期望他们抓住本次学习机会,认真遵照省高院相关纪律要求,务实有效完成司法实践。
潘弘感谢省高院对法学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介绍了法学院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情况,表达了本次来省高院三个主要目的:一是落实2012级硕士研究生的司法实践工作,2012级硕士研究生是法学院2010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之后第一届法学专业研究生,学院高度重视此届研究生培养工作,希望他们潜心向一线法官学习,力求将书本知识与实践运用充分结合,为顺利毕业实现“法学梦”打下扎实基础;二是希望能与省高院各部门领导、一线法官深入交流,倾听司法实务部门对高校法律人才培养方面的建议;三是自2012年法学院与省高院签订共建卓越法律人才创新基地以来,前期双方都有了许多合作与交流,取得了相应的成果,希望与省高院在下一阶段深入合作,期待省高院为法学院在创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面提供更多的支持。
蒙黎明谈到此次交流的目的也是法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到司法实务部门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调研的特色主题活动之一,希望省高院领导及各位法官对法学人才培养提出宝贵建议,以便完善和创新培养机制。
陈永兴对将要进行司法实践的硕士研究生的工作和生活予以了安排,做出了纪律和工作要求,并给予了殷勤的希望。
参会的法官们都一一发言。双方对人才培养路径和下一阶段合作作了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