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6日,按照学校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总体安排,法学院认真组织开展了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方面,笔试主要考察学生掌握专业知识和英语的情况,面试旨在考察学生的知识面和综合素养,是录取硕士研究生的主要程序之一。
学院高度重视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复试工作。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老师和工作人员均实行挂牌上岗,全程进行录像和录音监控,按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本次法学专业共有19名考生参加复试,上午进行笔试,下午按报考专业方向分两组进行面试,面试评委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和硕士生导师承担,截止下午18点所有复试工作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