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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检查花溪校区建设项目档案建设情况
【作者】档案馆      【日期】2013-03-05 17:31      【点击】

为迎接国家档案局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检查,3月5日上午,档案馆全体工作人员前往花溪校区检查花溪校区建设项目档案建设情况。要求花溪校区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防范、科学管理、利用方便”原则,临时库房务必配置相应的保管设备,做到“九防”(防火、防盗、防水、防日光照射、防霉、防尘、防污染、防潮、防高温),确保花溪校区建设项目档案能够得到安全保管。

此外,档案馆积极贯彻《贵州师范大学关于实施花溪校区教职工商品房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在档案馆内部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了广泛宣传,并组织工作人员实地参观了学校花溪校区教职工商品房建设地点。

 

花溪校区建设项目档案临时库房

 

档案馆全体人员在花溪校区教职工商品房建设地点前留影

 

【责任编辑】张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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