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院部新闻 > 正文
法学院领导赴实习单位看望实习生
【作者】法学院      【日期】2012-12-07 10:29      【点击】

为深入了解学生司法实习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实习工作的指导,12月4日—5日,法学院党委书记蒙黎明,院长潘弘,副院长李运才、文永辉,指导老师胡叠泉、谢海燕、刘启正等前往修文县人民检察院、修文县人民法院、云岩区人民法院等实习单位,看望法学院实习的2009级学生,并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实习学生举行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蒙黎明代表学院对实习单位给学生提供实践锻炼的平台,在工作、学习、生活上给予学生无微不至的关怀表示感谢。同时,蒙黎明对实习学生进一步做好实习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实习基地建设的相关措施。潘弘表示要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加强与各司法机关的合作,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

实习单位的领导对学生在实习中的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同学们在工作中遵守纪律、尊敬师长、虚心学习,在实习老师的指导下,初步掌握了提审、笔录、公诉、庭审等方面司法实务工作的技巧,为今后做一个合格的法律人打下了基础。同时,实习单位老师也指出同学们普遍存在的不足,如语言表达能力不强,普通话不够标准、运用法理分析实际案例的能力还有待加强。

同学们在座谈会上也踊跃发言,表示通过这次司法实习,学到了很多从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老师不仅教他们如何办案,也教会了他们如何做人,通过这次实习,使大家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了实践当中,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决心在今后的学习当中将更加努力。

法学院培养的优秀学生杨嘉慧本科期间也在云岩区法院实习,研究生期间通过公务员考试,现在成了云岩区法院的一名法官,在这次座谈会上她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做了发言,告诫师弟师妹实习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机会,在实习过程当中一定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为人处事方面要学会处理好与实习同学、指导老师之间的关系,还要注意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用不同的方法对待不同的当事人。她希望师弟师妹能珍惜这次机会锻炼自己,只要每个人尽自己的力量,一定会对中国的法治事业有新帮助。

法学是注重实践的学科,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也将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作为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点。法学院一直通过加强与省内各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的合作,着力提升学生法律实践能力。通过此次与实习单位交流并看望实习生,学院发现了司法实习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加强教学改革的方面,为推动学院实践教学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张皓

版权所有:贵州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Copyright© 2019     贵州师范大学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信箱:gzsfdx2010@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