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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再次召开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征求意见座谈会
【作者】法学院      【日期】2012-05-23 14:48      【点击】

继2012年4月初召开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座谈会后,5月18日,我校法学院再次举办了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座谈会。学院领导蒙黎明书记、林也婷副书记、李运才副院长、文永辉副院长等30多位老师出席了本次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各位老师结合学院和专业实际,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就如何提升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献计献策。

周继祥老师认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我院改革发展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要实现质量的提升,除了重视课堂教学环节之外,还要狠抓其他教学环节,必须高度重视毕业论文的指导;

余华副教授认为,学院应当根据学科特点加强与司法实务部门的联系,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建议加强实习工作,可在大二上学期进行一个月的初期实习,让学生对自己的学习目标有一个更加清楚的认识。

文建明教授认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一是在观念上要真正重视教学,管理制度上应协调教学与科研关系,让二者相互促进而不是对立,使教师真正愿意把精力放到教学上来;二是要加强教师的责任心,通过制度保障使一线教师专心教学、专研教学;三是要注重品牌建设,着重学生基本素质、基本技能的提高,使我院学生到用人单位后,能用、好用,逐步树立和提高法学院的品牌。

毛永俊博士认为,提高教学质量涉及三个主体,一方面是学校,学校应当提供必要的保障,是教师能够有尊严地专心教学;第二方面是老师,教师应当有责任心,认真教学;三是学生,我校学生层次差异大,培养目标应当有差异,可以考虑试行“3+2”培养模式,加强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潘弘教授认为学院必须定位准确,打好基础,将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做好做实,要加强与实务部门特别是高院、省检等部门的合作,借用实务部门理论和实务兼备的高级人才,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

其他老师就培养法学学生思辨能力、提高教学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通过座谈会,学院进一步明确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方向。

【责任编辑】张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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