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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召开支部书记会议传达部署校党发〔2011〕44号文件精神
【作者】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      【日期】2011-11-29 09:43      【点击】

11月27日上午,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根据校党委的工作要求,利用星期天的休息时间,召集学院各党支部支部书记在宝山校区物电学院会议室召开紧急工作会议。学院党总支书记陈辉林传达了《中共贵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和省属高校系统党员代表会议代表推荐选举工作的通知》(校党发〔2011〕44号)、黔教(委)组发〔2011〕58号和黔教(委)组发〔2011〕58号文件精神,并作了相关工作部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郑环、组织员粟灿辉、各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在工作部署会议上,陈辉林书记首先就学院成立推荐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作了安排,同时就三类代表推荐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代表条件、代表名额分配、推荐提名的程序、组织领导及有关要求作了详细介绍。他指出:一是各支部要对本项工作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做好代表推荐选举工作;二是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开展工作,党组织与党员参与率必须达到“两个100%”,按照“三上上下”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体现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对代表推荐选举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处置预案;三是要切实加强保密工作,对工作中的相关材料严格管理,每一阶段的工作都要精心组织,认真记录;四是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陈辉林书记还特别强调,三类代表的推荐选举工作是党内组织生活的大事,要以推荐选举工作为契机,加强全院党员的党性教育,促进学院基层党组织的建设。

本次会议的召开,对我院各支部做好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属高校系统党员代表会议代表推荐选举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责任编辑】张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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