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法学院邀请,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吴大华教授于2011年9月7日下午在田家炳书院三楼多功能厅为我校师生作了题为“社会创新管理与法律思维”的学术讲座。法学院副院长李运才、副院长文永辉和法学院近200余名师生聆听了吴大华教授的精彩讲座。讲座由李运才副院长主持。
.jpg)
法学院副院长李运才主持讲座活动
本场讲座围绕着“社会创新管理与法律思维”这一主题展开。吴教授首先阐述法律思维的含义以及其与政治思维、经济思维和道德思维的关系,分析各种思维模式在社会创新管理中的倾向点。接下来,吴教授谈到了当前社会管理中领导干部的法律思维状况,以及新中国历代高层领导人专业背景,发展演变情况,分析治理社会需要不断重视法律思维的趋势。他指出新阶段社会管理创新需要领导干部具备相应的法律思维,需要树立依法行政的思维,善于运用法律。最后吴教授分析总结表示社会创新管理需要法律思维强有力的支撑。
.jpg)
吴大华教授为师生作精彩讲座
讲座中,吴教授引用了大量的真实案例来支持自己的观点,让枯燥的理论知识形象生动、充满趣味。讲座气氛活跃,法学院师生与吴教授进行了积极的互动交流。
本次讲座使聆听的师生受益匪浅,取得了圆满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