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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独立设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作者】王雪琴      【日期】2007-09-04 00:00      【点击】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文件精神和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精神,经校党委研究,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正处级机构)独立设置。原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武装部)更名为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

        据了解,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归口管理全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奖助学金等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又讯:为了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贵州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领全校学生资助工作。校长伍鹏程任领导小组组长,副校长刘肇军任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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