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贵州师范大学第二届学生教学技能竞赛,法学院于2011年5月3日晚上和5月4日下午,分别在宝山校区美术大楼12-9和白云校区综合楼206室举行了第二届学生教学技能竞赛预赛。法学院党委书记蒙黎明,副院长李运才、文永辉及胡泽尧教授、谢海燕老师、毛永俊老师和胡叠泉老师出席了本次比赛并担任评委。本次比赛的参赛选手来自法学院2008级和2009级,共65人参加。
本次比赛的目的是选拨法学院参加学校第二届学生教学技能竞赛的选手。竞赛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教学设计、即兴讲演、授课、评课和答问,各参赛小组中的五个成员分别负责一个环节,每个成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内容,评委根据相关标准打分,最后从每一比赛环节中决出分数最高的十五个同学组成三个小组代表法学院参加学校的比赛。

参赛选手认真授课
比赛开始后,同学们各自施展才能。即兴演讲的同学旁征博引,不时有妙语佳言出现,多数授课的同学也很好地注意到了讲课的重点、难点及与学生的交流和沟通,评课和答问的同学发挥自己的临场应变能力,结合授课和问题展开陈述。台下的同学认真听课、积极配合。同学们的激情讲演和丰富精彩的授课内容,反映出大部分同学们准备充分。比赛到最后,受到比赛热烈氛围的影响,几位未报名参赛的同学临时要求参与,给他们展示才能的机会,经过评委准许,这几位同学也临场进行了讲演和授课。最后,评委根据评分和同学的综合表现,选定了吕韬等十五位同学代表法学院参加贵州师范大学第二届学生教学技能大赛。
比赛结束后,蒙黎明书记和文永辉副院长对本次竞赛进行了总结点评。他们对多数同学们的良好表现、积极性与勇气进行了肯定,认为这样的比赛不仅可以彰显我校师范教育的特色,提高学生们的教学技能,另外对于锻炼法学专业学生的口才,提高专业素养都有极大的帮助。他们指出,参赛选手在教学的技能、临场的应变能力等许多方面都还需要加强,下来后必须认真总结,反复锤炼,才能收到实效。
本次竞赛的举行,在培养锻炼学生的同时也使同学们更好地理解了什么是“老师”,更加学会站在老师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对以后的师生交流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评委对比赛进行认真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