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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7日下午,社科处就《贵州师范大学科研管理办法(暂行)》的修订工作在田家炳教育书院三楼三会议室召开征求意见会。蔡永生副校长出席会议。各文科学院(教学部)领导,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社科处处长谢廷秋主持。
谢廷秋首先通报了省部级以上社科科研项目结题情况并作简要分析,强调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结题工作的严肃性、重要性,扭转重申报、轻研究的倾向,避免因按时结题率达不到规定要求而不能再参与下一轮申报,影响学校科研的可持续发展。她要求各单位要做好超期未结题项目的管理工作。随后,社科处副处长杨斌对《贵州师范大学科研管理办法(暂行)》修订工作进行了说明。
蔡永生在讲话中指出,我校项目超期未结题的问题应引起科研管理部门和科研人员的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齐抓共管,采取多种措施敦促各在研项目负责人抓紧开展研究工作,提高项目按时结题率。针对《贵州师范大学科研管理办法(暂行)》修订工作,蔡永生指出,《办法》自颁布实施以来,为学校“十一五”时期科研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但在具体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必要结合学校“十二五”发展的新形势和目标要求进行相应修订。他强调《办法》的修订要注重科学性、连续性、整体性、过程性的统一,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力争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完成修订工作,为我校“十二五”时期的科研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参会人员对《贵州师范大学科研管理办法(暂行)》中有关科研项目、成果的奖励层次、标准、范围,以及科研工作量的计算、科研经费的使用、报销等方面提出了大量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谢廷秋对会议作了总结,表示社科处将充分吸取大家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拟出修订初稿下发各学院(教学部)、相关职能部门,广泛听取意见,一步步扎实做好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