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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培训会在我校举行
【作者】文/刘念 图/王南      【日期】2013-12-19 14:19      【点击】

12月17日,贵州省201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培训会在我校田家炳三楼多功能厅举行。教育部专项考试管理处处长余仁胜,副处长鱼杰、张宝发,贵州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副处长周玉林,华中师范大学吴伦敦教授,华东师范大学李季湄教授出席会议。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樊金华主持大会。

在会议开始之前,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樊金华代表校领导对亲临我校的领导、专家以及我省各地中小学教师培训人员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会上,贵州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副处长周玉林纵观这几年教师资格考试发展情况,他认为,一方面我省教育水平落后于其他经济发达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有待提高;另一方面,我省也在积极探索改革发展新道路,在教育硬件方面缩小了与其他地区的差距。周玉林指出,我省非常重视此次教师资格面试考试,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要高度重视、提高意识,掌握面试相关规定、要求;二是经过培训合格的教师,在面试过程中不能走于形式,严保规定;三是我省首次改革教师资格证面试考试,要严格按照国考的规定。

余仁胜就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背景和项目进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介绍、试点情况、面试实施的相关要求等方面内容作详细讲解。他指出,此次教师资格考试改革,是落实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一项紧迫任务,相当于建立了教师准入机制和出口机制。改革试点从原来2个省省,到2014年增到20个省,预计2015年将全面扩展。结合各省试点具体情况,他对面试考官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原则,认真执行面试规程要求,做好“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二是理解“八个维度”的能力要求;三是评分过程中要发挥考官的集体作用,避免“一言堂”现象。

吴伦敦教授就面试部分进行了解读,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式等方式,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环节,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八方面的内容,并根据面试者的表现情况给出0-5、6-8、9-10三个等级的评分。

据悉,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我省今年被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试点省份。贵州师范大学作为贵州省教师资格面试唯一考点单位,我校高度重视此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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