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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赵钢教授应邀来校讲学
【作者】法学院      【日期】2013-10-24 14:03      【点击】

10月22日下午,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赵钢教授应法学院邀请在花溪校区GJ2521教室为学院师生作了题为“关于先行调解的几个问题”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法学院院长潘弘主持。

 

讲座现场

 

赵钢围绕民事诉讼法中诚信原则、公益诉讼及小额诉讼等民诉法中的热点问题展开,讲述了诉讼与非诉讼之间的矛盾以及解决机制,从先行调解的正当性、先行调解机制的具体适用空间及具体运作程序三个方面进行详细讲解。

此次学术讲座激发了法学院学子学习法学专业知识的浓厚兴趣,开拓了学习视野,调动了研究法学理论知识的积极性。

 

伍鹏程校长为赵钢教授颁发客座教授聘书

 

讲座结束后,学校举行了聘任仪式。伍鹏程校长为赵钢教授颁发了贵州师范大学客座教授聘书。

赵钢,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评论》编辑部执行主编、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学术兼职: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共武汉市委政法委法律咨询顾问。在权威、核心专业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参编教材、工具书数种,是国家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民事诉讼法》(初版和第二版)的主要撰稿人之一。

【责任编辑】张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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