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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法学会教育研究会2011年学术年会在我校召开
【作者】本网记者 文/王成 张欣荣 唐利 图/法学院      【日期】2011-11-28 19:27      【点击】

为进一步深化新时期法学教育研究,促进贵州省法学教育发展。11月26日,由贵州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主办,我校法学院承办的贵州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11年学术年会在我校田家炳教育书院三楼三会议室召开。

 

会议现场

 

我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邹克扬出席会议并致辞。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吴大华教授,贵州省法制办副主任高煜明,贵州民族学院法学院院长、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张艾清教授,凯里学院副院长、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徐晓光教授,贵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冷传莉教授,贵州民族学院研究生处处长杨正万教授,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长、贵州民族学院法学院副书记封贵平,贵州财经学院法学院院长李建生教授,我校法学院党委书记蒙黎明、副院长文永辉,台江县人民法院院长龙久顺,开阳县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杨武等50余位领导、专家就法学实验教学的现状与改革、司法考试导向与法学课堂教学、民族地区法学教育研究、法学理论教育在法学教育中的重要性、贵州省高校法学学科建设的现状与对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的现状与改革、司法实务部门法律人才培养研究、高校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技能提高的对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会议由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副院长谭振亭、我校法学院副院长李运才主持。

 

邹克扬副书记致辞

 

邹克扬在致辞中代表学校对与会领导、专家表示热烈欢迎,他希望我校法学院立足实际,利用好这次难得的机会与兄弟院校积极交流学习,取长补短。

高煜明针对当前贵州省法学教育发展现状,指出法学教育在理论与实践上要相互结合,联系实际,适应新形势,从而培养出大量的法学实干人才。同时要坚持法学特色理论研究。

徐晓光根据其多年的教学实践和研究,通过例举清水江在清朝的繁荣、赣南围屋文化及贵州少数民族地区法制建设历程,阐述了“教化、归化与文化”的内涵,强调法制教育要大众化、公众化。

冷传莉针对法学教育出现的大众化与精英化分离、同质化现象严重,教材量多质劣,师资薄弱,毕业生适用性不强等问题,提出培养卓越法学人才的计划,各院校应根据其实际实施多元化培养,把法学理论、社会尝试及法律职业道德作为法学卓越人才的衡量标准。她强调,“法律职业伦理”应该是法学教育的重中之重。

蒙黎明简要介绍了我校法学院学院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学科建设的相关情况。

文永辉结合实际情况对法学教育困境与出路进行了理性分析。指出法学毕业生所具备的素质与社会需求不完全符合。对此,他建议把法学(本科)教育的培养方向从“学术”转到“职业”上来。

封贵平提出当前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知识相对匮乏。各高等院校虽然已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但课程少,多数任课老师并非法学专业教师,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非法学专业学生法律意识薄弱。他认为在高校,不仅要做好法学专业生的法学教育,更要把法律知识普及到非法学专业的学生。

李建生教授对法学教育的具体措施深入探讨。他认为,公检法部门招录要求提高、毕业生实践能力不足等导致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难。为培养实用性法学人才,把律师作为培养目标,在培养的过程中,要把律师思维方式作为培养的重点。在高校,应进行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课程设置上,要注重法学基础;在教学内容上,要增加案例分析、实践教学,让司法考试与课堂内容结合起来;在教学上,要更多采用苏格拉底教学法。

杨武根据基层工作的实际情况,建议高校法学教育要注重法学基础教育,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张艾清代表研究会做了总结发言,感谢我校对此次学术年会所做出的努力,充分肯定了会议所取得的成果,并对研究会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大会选举通过了增补的副会长、常务理事及理事。

 

与会领导、专家合影

 

据悉,本次学术年会对推动贵州省法学教育的发展,提高我校法学专业的影响具有深远意义。

【责任编辑】张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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