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6日,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的【2010】55号文件,下达2009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第三批院校)的通知,我校在教育硕士教学合格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在39个主要考评点中, 32个点得到了100分的满分(评估表见附件,评估为四级计分:25分不及格、50分及格、75分良好、100分优秀)。这是对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高度评价,充分体现了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质量和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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