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我校花溪校区建设项目指挥部廉政建设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在花溪校区建设项目指挥部营地会议室揭牌。花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筑生代表花溪区人民检察院与我校校长伍鹏程签署《花溪区人民检察院与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建设项目指挥部加强廉政建设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合作协议》,并和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健泼、我校校长伍鹏程共同为“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建设项目廉政建设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揭牌。揭牌仪式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邹克扬主持。
仪式上,副校长刘肇军宣读《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建设项目廉政建设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胡健泼、刘肇军共同为“花溪区人民检察院驻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建设项目指挥部检察工作室”授牌,同时标志着本工作室落户工程建设营地。
胡健泼指出,我校和花溪区人民检察院签订的合作协议能为工程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和工程质量做有力的保障。他强调,双方需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把防范和减少职务犯罪作为工作的重心,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切实抓住求实效,打造出精品工程,以确保资金、人员、工程上真正的安全。
王筑生讲话中指出,对待这次合作要认真开展工作,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审查对我校意义深远。工程建设是职务犯罪的高发案件,且专业性强、复杂性高,学校一定要防微杜渐,使最终目标达到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廉洁自律、干部作为。他强调,参建人员绝不能以权谋私、违规违纪,一旦查出,检察机关绝不手软。
伍鹏程指出,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对我校新校区建设意义重大,既是学校反腐败工程的开始也是很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他强调,工程建设要规范程序,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做工程执行,保证质量、控制支出、保证资金安全。指挥部检察工作室进师大,是对学校的极大支持,对参建人员也是一种强有力的监督。同时要求指挥部的人员要积极配合花溪区检察院的工作,虚心向检察院的同志们学习、请教。
仪式结束后,伍鹏程校长陪同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花溪区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一起参观了指挥部营地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展板。

合作协议签署现场

王筑生检察长与伍鹏程校长共同签署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签署成功

“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建设项目廉政建设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功揭牌

“花溪区人民检察院驻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建设项目指挥部检查工作室”成功落户工程建设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