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多彩贵州・相约高原千岛湖
10万元征歌启事
“看罗甸万重山,游高原千岛湖”。高原千岛湖是中国最年轻的湖泊,因龙滩水电站建设多流汇成,因位于云贵高原深处,水域广阔(377平方公里),湖中有岛,岛中有湖而得名。罗甸座落在美丽的高原千岛湖畔,山峦叠翠,物产丰富,民族风情浓郁,人民朴实勤劳。高原千岛湖的形成,将给罗甸经济社会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罗甸的明天将更加美丽,更加富绕。
为抢抓机遇,唱响罗甸,建设罗甸,县委、政府决定举办2008・多彩贵州・相约高原千岛湖征歌活动。有关征歌事项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8年4月15日至7月31日,面向全国广泛征集歌词,8月1日至8月15日组成评委从应征歌词中评选50首入围歌词。8月15日至9月30日,将入围歌词对外公告,面向全国广泛征曲。10月1日至10月15日组成评委从应征词曲中评选13首获奖歌曲,10月15日至11月15日将获奖歌曲录制成光碟。12月下旬举行获奖歌曲演唱会暨颁奖晚会。
二、应征方式
投稿形式不限。可个人投稿,也可以集体投稿;参赛者将姓名、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及应征作品(歌词以文字形式、歌曲以简谱曲谱形式,一式十份,用A4纸打印或誊写)信函到罗甸县征歌歌唱活动组委会,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大赛组委会邮箱。投稿时注明真实姓名和详细的联系方式以及递交时间(邮寄以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组委会办公室将作好严格的登记工作。
三、词曲应征要求
(1)词曲创作要紧紧围绕和凸现“集聚全民智慧、彰显人文内涵、展现罗甸魅力、促进和谐发展”的活动主题,能充分体现罗甸秀美自然风光,地方浓郁风情,本土、人文内涵。
(2)歌词要做到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寓意隽永、雅俗共赏;歌曲旋律优美动听,曲调清新流畅,易于传唱,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3)参赛作品体裁、形式、风格不限。
(4)参赛作品为原创,不得涉及版权纠纷,如有版权争议,将由参赛作者自行负责。入选作品版权、使用权归罗甸县征歌歌唱活动组委会所有。
四、词曲评选
1、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对应征歌词进行评选,从应征作品中初选出50首入围歌词(对入围歌词作者颁发证书及纪念品),通过媒体发布公告为50首入围歌词征曲。
2、词曲同步投稿者,作品不参加入围歌词评选,直接列入成品词曲评选。
3、征曲结束后,邀请音乐界资深专家组成评委对成品词曲进行评奖。具体奖励标准为:
特等奖1名:奖金100000元。
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12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8000元。
优秀奖6名:奖金各2000元。
4、获奖歌曲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给获奖作者(含词作者、曲作者)颁发相应的证书及奖金(奖金比例:词作者40%、曲作者60%),并在省内外媒体上公布评选结果。
投稿邮箱:dcld2008@163.com
邮寄地址:贵州省罗甸县宣传部
“2008・多彩贵州・相约高原千岛湖”征歌歌唱活动组委会
联系人:杨先生 黄女士
邮政编码:550100
联系电话:0854-7611755(兼传真)
罗甸县“2008・多彩贵州・相约高原千岛湖”
征歌歌唱活动组委会
200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