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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文科学院、教学部积极学习宣传《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
【作者】社会科学处      【日期】2009-05-26 00:00      【点击】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学校领导有关指示,我处积极组织各文科学院、教学部开展学习宣传《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截至目前为止,已有大学外语教学部、国际旅游文化学院、文学院、美术学院、法学院等单位组织教职工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社科处派人参加了多数单位的学习,并作了会议记录。
  尚未组织学习的文科学院、教学部,已上报了学习时间表。该项学习活动将在6月底结束,之后进入自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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