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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作者】学校办公室      【日期】2009-12-02 00:00      【点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通报表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教学厅〔2009〕11号),我校荣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据悉,此次教育部予以通报表扬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共有129个,“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共有219名。贵州省共有2所高校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3人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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