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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作者】图/文 法学院      【日期】2010-03-16 00:00      【点击】

 

    根据校党发〔2010〕4号文件精神,法学院党委于3月11日下午,组织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在法学院会议室传达学习了中纪委、省纪委有关文件精神。会议由法学院党委书记刘明华主持。
会上,刘明华传达了《中共贵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的通知》精神。随后,他带领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文件精神。
  会上,刘明华要求学院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从讲政治和讲全局的高度,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工作中,党员领导干部要用好权、办好事,做好表率,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求自己。
  最后,法学院对教工一支部和教工二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情况作具体的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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