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教育部思政司副司长王光彦在学校大礼堂做题为“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主题报告。本次报告旨在响应中央在全国高等院校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政策。贵州省各市、州、地党委组织部门负责人,各高等学校党委书记、校(院)长,以及党委分管组织工作的领导,党委公众部门负责人,部分院系党委总书记、支部书记,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部有关同志(省直高校党政负责人代表)近千人参加了本次培训会。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陈光文主持培训会。我校党委书记蒲芝权,副书记邓惠宾、褚光荣,副校长刘肇军参加培训会。
培训会上,王光彦主要从认识《条例》修订的背景、过程、重大意义及修订原则;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重点内容;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大局中贯彻落实《条例》,提升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等三个重要方面进行了宣讲。
他指出,自2008年3月《条例》修改正式启动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将《条例》修订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过工作组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修改后的《条例》分别在完善高校的领导体制;高等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的工作体制和运行体制;健全完善高校基层党组织;加强高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加强高校党员队伍的建设;加强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等七个方面做出特别强调。同时,在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大局中贯彻落实《条例》,努力提升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的水平;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准确把握新时期中央对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认清形势、紧紧抓住高等教育目前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更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从而不断提升高校党组织的能力。
最后,王光彦还就今年全国“创优争先”活动中的相关方面做简单介绍。他强调,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高校要紧紧围绕深入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做好与党建工作、“十二五”规划以及基层组织工作的紧密结合;要发挥典型人物的引路作用,做好教育系统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工作;要以加强政风、行风、学风建设为重要载体,在改进作风建设中创优争先;要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创优争先活动向纵深的发展。
会后,我校党委书记蒲芝权同与会领导在田家炳合影留念。

蒲芝权同与会领导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