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贵州师范大学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学校东区行政东楼三楼311会议室召开。受校长、领导小组组长张绍东委托,副校长、领导小组副组长冯海涛主持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

会议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2 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8〕193 号),以及教育部、教育厅和学校关于校办领域系统整治的相关文件。随后,会议传达学习了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关于校办企业改革的有关会议精神,强调要严格对标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策部署,将改革任务与学校发展全局紧密结合,确保改革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会上,领导小组重点审议了《贵州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校办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系列配套文件。与会人员围绕各项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展开深入讨论,为完善改革举措、细化实施路径提出意见建议。会议还就校办企业改革相关其他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
冯海涛强调,校办企业改革是落实国家政策、规范校办企业管理、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要压实工作责任,对照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要强化风险意识,制定风险处置预案,防范化解改革过程中的各类风险;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校办企业改革工作取得实效,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更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