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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霍存福教授应邀来校讲学
【作者】法学院      【日期】2017-11-02 16:17      【点击】

 11月1日下午,应法学院邀请,沈阳师范大学霍存福教授在我校宝山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三楼三会议室作了题为“科研项目申报的选题与论证”专题讲座。副校长徐晓光出席。法学院全体教师及贵阳学院部分教师代表到场聆听。讲座由法学院院长潘弘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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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存福教授作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项目评审专家,首先结合自己多年来的项目评审及从事科研的经验与体会,对课题申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讲解;同时比较了国家社科基金与教育部项目的申报区别;最后详细讲解了项目申报书的要点、评审细节、选题注意事项、如何展开论证等。

讲座的资料丰富详实,霍存福教授毫无保留地拿出自己的项目选题与申报书与大家分享,使在场的老师深受启发。讲座结束,与会老师就自身在项目申报中遇到的问题纷纷提问,霍教授耐心对大家提出的问题一一做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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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晓光对霍教授来校讲学表示感谢。他认为,霍教授的讲座针对性强,既有科研理论指导又具有实践操作性,让大家受益匪浅。

霍存福,沈阳师范大学特聘教授,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吉林大学博士生导师,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项目评审专家。出版著作5部,独著《权力场——中国人的政治智慧》,已有中国大陆、台湾地区、韩国等7个版本共10几次印刷,在两岸法学界、史学界、社会学界乃至政界广受好评。译著仁井田陞《唐令拾遗》(与栗劲等合译)。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教育部重点项目等6项。参与主持国家重大七五、八五重大项目《中国法制通史》、《中国法律思想通史》。参编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九五”国家重点教材《中国法制史》各一部。在《法学研究》、《法学家》、《吉林大学社科学报》、《法制与社会发展》、《当代法学》等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80余篇。

【责任编辑】王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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