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晚,厦门大学法学院徐国栋教授应法学院邀请,在花溪校区公共教学楼GJ6201教室作了题为“民法规定的善、恶、笨与平等”的学术讲座。副校长徐晓光出席并主持讲座。法学院党政班子、师生代表到场聆听。

讲座开始时,徐晓光对徐国栋教授表示热烈欢迎和感谢,也肯定了法学院浓厚的学术氛围。
讲座中,徐国栋教授重点强调了民法和道德之间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并对此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讲解,紧扣讲座主题,对民法中的“善”、“恶”、“笨”、“平等”等概念进行了详尽阐释,简言之:民法中的“善”主要是指“好人”和“好风俗”;民法中的“恶”,则是指“坏自然人”和“坏法人”;民法中的“笨”,即是指无带管能力、缺乏判断力,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重大误解的人;民法中的“平等”,则是指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民事主体间的法律地位平等,自然人民事权利的平等。总之,善、恶、笨是日常生活中的常态现象,《民法总则》则用道德与法律共同规定了民法中的善、恶、笨,并且彰显出扬善、抑恶、护笨的民法精神。
现场师生们抓住难得的学习机会,就教学、科研、学习等方面向徐国栋教授提出了相关问题,徐国栋教授结合多年的研究经验一一进行了细致、全面的回答。
徐国栋,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民商法研究方向博士生导师、罗马法研究所所长、中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理事。研究领域主要为罗马法、民法。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法学研究》等核心刊物发表法学论文百余篇;出版著作十余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