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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财政专项执行推进会
【作者】计划财务处      【日期】2017-09-07 09:10      【点击】

9月6日上午,贵州师范大学财政专项执行推进会在花溪校区行政楼6楼一会议室召开。校党委副书记刘肇军、纪委书记唐本文出席会议并讲话,33个部门相关财政负责人及计财处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计财处副处长冉龙杰介绍了新时期财务管理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并通报了现阶段学校财政专项资金的执行情况,提出了用好用足财政资金的建议。随后国资处副处长田锦辉介绍了财政专项资金设备采购流程及有关注意事项。

刘肇军对此次会议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根据校党委书记韩卉、校长李建军的要求,对参会人员提出了四点要求:

第一、认识问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问题既是政治问题,也是经济问题、责任问题。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是项目进展情况的直观体现,资金使用的好坏,也是促进学校建设发展好坏的体现。专项资金使用不当,给学校造成损失的,专项项目负责人将面临问责风险。

第二,加强学习。全校教职工应充分了解当前财务管理新的政策、新的要求,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交流,增加对财务工作的理解,保证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原始凭证的完整性,避免在报账过程中走弯路和资金使用时犯错误。

第三,具体做法。各专项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各部门之间要协同联动,相互理解、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用好用足财政资金。各学院(单位)要督促具体的项目负责人,特别是财政专项科研和专业与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随时关注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报销经费。针对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和双一流建设发展专项经费使用提出以下要求:细化预算,加快执行,充分听取职能部门意见,按要求执行完成项目预算。

唐本文就组织纪律方面作出以下指示:第一,各负责人要认真履职尽责,推进专项资金使用。第二,各负责人要及时学习、传达并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要求。

此次财政专项执行推进会,目的就是为了加快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引起各学院、各单位对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工作的高度重视,用好用足财政专项资金。

 

【责任编辑】王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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