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至5月20日期间,我校举行了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考试包含现场资格审查、初试(笔试)、复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研究生院和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校党委书记韩卉、校纪委书记唐本文巡视考试
校长李建军巡视考场
5月17日至18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在宝山校区参加了我校组织的初试(笔试)。19日,我校各个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宝山校区开展了博士研究生招考复试工作。校党委书记韩卉、校长李建军、副校长乙引、校纪委书记唐本文分别巡视了考场,全面督查考试组织保障、考场纪律等。
监察室、研究生院主要负责人参加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