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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召开教职工大会宣布行政班子任职决定
校党委副书记银熙惠出席并讲话
【作者】音乐学院      【日期】2015-10-23 08:14      【点击】

10月21日下午,音乐学院在综合楼9-4教室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宣布贵州师范大学关于音乐学院院长、副院长的任职决定。受校党委委派,校党委副书记银熙惠一行到会宣布学校党委决定,刘媛同志任音乐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杨军同志任音乐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校党委组织部部长彭洁主持会议并宣读任职文件。

 

 

银熙惠代表学校党委、行政在会上讲话。她对音乐学院近年来在人才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对外开放办学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以及近期在学科平台建设、承办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比赛、申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迎接教育部审核评估等重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她指出,学校党委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任命刘媛同志任院长、杨军同志任副院长,是经过充分考虑、反复酝酿、慎重决定的;从两位同志的工作经历、业务素质、学术造诣、管理能力等综合来看也是合适的。她对学院行政新班子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坚决拥护校党委的决定,自觉维护学院稳定发展;二是要主动作为,认真抓好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和学院“十三五”建设规划制定等当前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扎实推动学院再上新台阶;三是要注重团结,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度,积极营造团结和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会上,刘媛、杨军两位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罗税代表学院党委作了发言。他说,音乐学院党委完全赞同、坚决拥护校党委关于刘媛、杨军两位同志的任职决定。他表示,学院党委一定按照《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校党委的要求,顾大局、讲团结,抓班子、带队伍,思改革、谋发展,支持学院行政班子本着“质量立院、人才强院、特色兴院”的办学理念,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依法治院,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学院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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