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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贵州师范大学社科科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会
【作者】社会科学处      【日期】2015-03-26 16:04      【点击】

3月25日下午,我校在宝山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三楼三会议室召开《贵州师范大学社科科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会。副校长徐晓光出席并主持会议。社科处处长谢廷秋、科技处处长周欣、各文科学院(教学部)负责人参加会议。

 

 

徐晓光指出,科研管理办法关系到学校科研的发展,涉及到教师的权益。学校对此非常重视,要求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认真制订和修订好科研管理办法。

会上,谢廷秋汇报了修订工作的相关情况。她指出,本次修订工作的目的是加强学校社科科研管理,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推动学校科研水平的提升。社科处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2007年科研管理办法制定之后至2014 年科研数据(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成果获奖、文艺及体育成果情况)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对科研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贵州师范大学社科科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提交会议讨论。此次修订加大了社科科研奖励的力度,在提高高端成果奖励的同时兼顾广大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对科研项目、成果的奖励层次、标准、范围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修订。

参会人员仔细审读了征求意见稿,并进行了热烈讨论。参会人员肯定了社科处在本次修订工作中的积极态度和负责精神,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较之前的科研管理办法更加完善、更加合理,同时对科研项目、成果的奖励层次、标准、范围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希望学校加大社科科研奖励力度,鼓励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尽快制定出完善的社科科研管理办法。

徐晓光代表学校感谢与会人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要求社科处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尽快完善征求意见稿下发到各学院(教学部)、相关职能部门,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扎实地做好修订工作。

【责任编辑】张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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