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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校卫队员“6·18”见义勇为表彰大会召开
【作者】文∕祁倩倩 图∕杨童      【日期】2013-06-26 08:39      【点击】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6月25日,学校保卫处在宝山校区第九教学楼9102教室召开“6·18”见义勇为表彰大会。保卫处处长钟琪、副处长宋霞,校卫队副队长王强出席会议,宝山、白云、花溪三个校区保卫人员六十余名代表参加会议。校卫队队长王恒主持表彰会。

 

表彰会现场

 

钟琪介绍了“6·18”事件的基本情况。6月18日,保卫处保安张国际与张至钢看见一男子将刀架在一名同学脖子上,他俩不顾个人安危奋勇上前,一人制止男子,一人夺取男子手里的尖刀,当场将歹徒制服,并移交给云岩区公安机关,阻止了一起可能发生的恶性案件。

钟琪对保卫人员张国际、张至钢义无反顾为人民群众的利益挺身而出的行为表示赞扬及感谢。他强调,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积极维护校园生活的和谐稳定。他要求保卫处保卫人员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工作,以身作则。

副处长宋霞宣读《贵州师范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文件》校综字﹝2013﹞9号《关于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学校决定给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张国际、张至钢各贰仟元(2000.00元)奖励,同时给参与6﹒18事件的石磊奖励壹仟元(1000.00元),孙凯、湛明坤各奖励贰佰元(200.00元)。

文件指出,希望全校师生员工以先进为榜样,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会上校卫队副队长对校园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责任编辑】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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