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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调研组来校考察工作
【作者】本网记者/陈华艳 图/肖明明      【日期】2013-05-30 10:20      【点击】

5月28日上午,省教育工会副主席潘真理一行5人莅临我校,就我校贯彻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调研检查。学校在党委会议室召开工作汇报会。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邹克扬主持会议。校党委副书记褚光荣代表学校汇报工作。相关部门、学院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邹克扬主持会议

 

褚光荣汇报工作

 

褚光荣就学校贯彻落实《规定》和校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他说,长期以来,我校高度重视教代会制度建设,认真组织工会干部、教职工学习《规定》及《贵州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试行)》;教代会制度规范化、程序化不断得到完善,教代会职权有效落实。每年定期召开教代会,把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提交大会讨论,把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思路、各项改革等向大会报告或提交大会讨论,充分行使教代会建言献策、民主管理的权力;此外,校工会每年都召开提案人见面会、工会干部会、民主党派座谈会,通报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充分地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教职工的切身利益。

在校务公开工作开展方面,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委员会,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校务公开渠道多样、内容覆盖面广,并且利用党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民主评议和建立来信来访制度、定期检查和抽查等方式,加大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保证校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潘真理讲话

 

听取汇报后,潘真理对我校贯彻落实《规定》和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实现校务公开,严格按照教代会章程办事,为广大教职工开设更多的信息获取渠道,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做到“协商共谋,机制共建,利益共享”,才能更好地推进学校的民主管理。教职工是学校的重要群体。只有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让教职工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才能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开创性,并能解决在管理中产生的矛盾,更有利于塑造一个和谐美好的校园。

【责任编辑】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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