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由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2—2020年)》正式向社会公布。该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服务国家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崛起战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一项重要举措。
作为振兴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启动了“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着重解决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设施和办学条件滞后问题。该工程以5年为一个周期,在2012—2015年的一期工程中,将投入100亿元支持100所中西部高校建设。我校成功成为该工程支持的高校。
据了解,在“十二五”期间,国家发改委将安排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对每所纳入“工程”建设的高校给予补助投资,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中西部省级政府设立省级专项资金,中部地区省级政府专项资金按不低于中央与地方6∶4的比例安排;西部地区省级政府专项资金按不低于中央与地方8∶2的比例安排。
同时,为进一步扩大中西部地区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振兴计划将启动实施“支持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作”。在“十二五”期间,在没有教育部直属高校的13个省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点支持每个省份建设1所地方高水平大学。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对这些高校的学科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等给予大力支持。有关部门将比照直属高校,从人才队伍建设、招生计划、学位授予、交流合作等方面给予全面支持。相关省份将把其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予以重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