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校要闻 > 正文
学校顺利通过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整体验收
【作者】宣传部 文/李其霞 图/罗延林      【日期】2013-02-05 08:00      【点击】

2月4日,受国务院学位办的委托,贵州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组织省内外相关专家学者,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要求,对我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进行整体验收。当天下午,在我校田家炳教育书院三楼多功能厅召开反馈意见会。

 

反馈意见会现场

 

贵州省教育厅副厅长、省学位办主任代其平,专家组组长、中国科学院石钟慈院士,专家组副组长、山东大学副校长陈炎教授,专家组成员:北京大学蔡运龙教授、华东师范大学陈振楼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靳辉明教授、武汉大学梅荣政教授、厦门大学谭绍滨教授、中国科学院崔贵珍研究员、四川大学曹顺庆教授、贵州大学副校长赵德刚教授、贵州大学曹建新教授,省教育厅科技与研究生处副处级调研员胡成俊出席。我校党委书记蒲芝权,校长伍鹏程,省政协副主席、副校长谢晓尧,校党委副书记邓惠宾,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邹克扬,校党委副书记褚光荣,副校长刘肇军、蔡永生、吕国富以及相关学院(教学部)、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反馈意见会由专家组副组长、省教育厅科技与研究生处副处长熊星主持。

专家组在认真听取了伍鹏程校长代表学校所作的《贵州师范大学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整体验收汇报》,查阅了学校提供的验收资料,考察了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办学条件和公共服务平台,召开了教师和管理人员座谈会,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贵州师范大学为本次验收工作做了充分准备,所提供的资料翔实规范,符合验收要求。

二、贵州师范大学立项建设工作指导思想明确、规划目标清晰、措施到位、执行有力。成立了学校、学院、学科构成的三级管理机构,制订和完善了学科建设、经费保障、责任落实、督促检查等管理规章制度,投入了专项建设经费,确保了学校立项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立项建设工作成效显著。贵州师范大学经过四年建设,办学条件显著改善,资源配置不断优化,新增了一批国家、省级科研和教学平台;学科专业设置合理、特色凸显;队伍结构明显改善,整体素质有效提升,培养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大幅增加,高水平科研成果不断涌现,学术影响力显著提升;学术交流持续活跃,合作领域大幅拓展;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服务能力持续增强。

四、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准备就绪。贵州师范大学对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进行了初步探索,制订了“地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中国语言文学”等4个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以及博士研究生管理、培养、考核和授位等一系列博士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文件,基本形成了博士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

鉴于以上情况,专家组认为,贵州师范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以来,在贵州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快速提升,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地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中国语言文学”四个博士学位拟授权一级学科以高票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专家评审,具备了博士生培养条件。

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贵州师范大学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验收。建议学校进一步完善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建议省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为学校学科发展、研究生教育和整体实力的进一步提升创造更好条件。

伍鹏程在反馈意见会上作了表态发言。他强调,我校下一步将按照国家对培养研究生的整体思路,结合专家们的评审意见作好各个方面的修改和完善工作。如学校管理制度、培养方案、培养质量、学生待遇、导师遴选、规章制度完善等问题。伍鹏程指出,我校将竭尽全力办好大学,为国家培养高层次、高质量的人才而努力,以实际行动维护来之不易的结果。

代其平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并对我校提升办学层次提出了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平台建设,夯实建设成果;二是进一步加大投入,如科研经费的投入、仪器设备的投入;三是进一步增强教学科研、人才培养,为国家培养高质量的人才队伍;四是进一步加强管理水平,管理出效率,管理出人才;五是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培养制度、方案等。

【责任编辑】张皓

版权所有:贵州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Copyright© 2019     贵州师范大学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信箱:gzsfdx2010@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