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组织部下发《关于在期末考试中加强学生党员党性教育的通知》,要求在期末考试中加强学生党员党性教育,发挥学生党员在加强全校学风考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通知要求,各有关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在期末考试前通过召开学生党员大会、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与学生党员集中开展谈心谈话,签署《学生党员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形式,加强对学生党员诚信考试教育,对学生党员在考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各有关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在学生考试中,通过要求学生党员佩戴党徽、挂牌或在考场座位显示党员标识等形式“亮身份”,自觉接受监考老师和同学的监督。同时,要通过公布监督电话、监督信箱、组织巡考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学生党员考试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
通知指出,广大学生党员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发扬党的优良作风,树立党员良好形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动影响和带动其他同学,积极为推进学校考风学风建设做贡献。学生党员在考试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除按照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还要给予党内纪律处分。